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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出台方案——保障城乡居民参保福利待遇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月10日,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贵安新区税务局、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和待遇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通过延长缴费期限、跟踪落实患者参保及待遇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线下转线上”等方式,全面保障新区城乡居民参保福利待遇,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据了解,结合新区实际,《方案》明确:将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2020年贵安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暂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原为2月29日),期间缴费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新生儿90天动态参保期限暂时维持不变。

  在疫情防控期间,贵安新区职工医疗保险费(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征缴期限不变,缴费方式可按照公积金社保中心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的公告》办理。

  《方案》明确,在跟踪落实患者参保及待遇保障情况方面,要确保患者参保。贵安新区社管局、公积金社保中心、直管区各乡镇要加强和新区卫计部门对接,及时跟进了解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的参保情况,确保应保尽保,特别要了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人群是否参保,确保各项参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对救治期间缴费有困难的,可采取先享受待遇后补缴参保费用的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其医疗费用不受影响。实行参保情况协查,贵安新区要积极配合为其他统筹地区和省外医保部门提供参保情况查询。

  在保障待遇上,贵安新区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对于符合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疑似或确诊人员,出院后要确保基本医保和大额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政策落实到位,对于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要及时对其进行救助,确保其得到及时救治。新区公积金社保中心在疑似或确诊人员出院后及时结算费用,原则上应在费用结算后一周内,将结算情况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医保局。

  《方案》还对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5种“网上”办理方式和预约办理方式(现场)进行了明确,并建议缴费人在办理相关缴费业务时,尽量选择以下网上渠道办理缴费:

  1、微信“城市服务”。在微信里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五险一金的“社保”→“贵州社保缴费服务”,根据提示输入人员身份、险种、缴费金额等信息后完成支付。

  2、支付宝“城市服务”。在支付宝里依次点击“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根据提示输入人员身份信息后,点击“查询缴费”,选择缴费险种、缴费金额等信息后完成支付。

  3、“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关注“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后,在下方导航栏里依次选择“享服务”→“社保缴费”,根据提示输入人员身份、险种、缴费金额等信息后完成支付。

  4、“智慧税务”APP。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智慧税务”APP,进入“社保缴费”页面,输入根据提示输入人员身份信息后,点击“查询缴费”,选择缴费险种、缴费金额等信息后完成支付。

  5、网上银行。缴费人可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和贵州银行的网上银行(WEB版)进行缴纳,也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贵州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和遵义新蒲长征村镇银行的手机银行APP进行缴纳。

  在预约办理方式方面。村(居、社区等)代办人员集中代收城乡居民医保后需上门办理申报缴纳的,可通过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公开的肺炎疫情防控预约办税电话(联系人:彭燕18685411277,韩谨17316771327),先行与税务机关进行预约,按照税务人员安排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在做好相应防控准备后上门办理;因特殊原因确需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事项的,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公开的肺炎疫情防控预约办税电话(联系人:彭燕18685411277,韩谨17316771327),先行与税务机关进行预约,按照税务人员安排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在做好相应防控准备后上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