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公布疫情防控 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的受理范围、举报方式
- 作者:
- 编辑:胡岚
- 来源:毕节日报
- 发布时间:2020-02-03 21: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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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斗争形势,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斗争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来抓,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疫情防控斗争工作纪律,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全面受理疫情防控斗争中违纪违法问题检举举报,坚决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将疫情防控违纪违法问题的受理范围、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
2.在疫情防控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3.在疫情防控斗争中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贻误战机等问题。
4.对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失职失察、履职不力,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及物资等问题。
6.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信谣、传谣,造成群众恐慌等问题。
7.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在现有12388举报电话、举报网址和举报信箱受理的基础上,市、县(区)同步临时开通专用检举举报手机号码,用于24小时不间断、区域内受理疫情防控斗争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市纪委市监委及各县(区)纪委监委(纪工委)举报电话:
毕节市纪委市监委0857—1238819808608640
七星关区纪委区监委19808608641
大方县纪委县监委19808608642
黔西县纪委县监委19808608643
金沙县纪委县监委19808608644
织金县纪委县监委19808608645
纳雍县纪委县监委19808608646
威宁县纪委县监委19808608647
赫章县纪委县监委19808608649
百里杜鹃管理区纪工委19808608650
金海湖新区纪工委19808608651
举报网址:http://www.bjsjw.gov.cn
信箱地址:毕节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邮编:5517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实名举报,如实反映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将认真受理,对疫情防控斗争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并实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