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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全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毕节市检察机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办理了一批群众拍手叫好、影响力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与依法办案相统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争快捕快诉。由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会同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制定并印发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定,使得提前介入时间更提前,政法机关会商更通畅,责任更明确。2019年以来,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44件,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及时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正确适用法律,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缩短平均办案周期。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打击效果。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18件454人,批准逮捕101件350人,受理审查起诉88件579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黑恶一个不放个、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


  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开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坚持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基础性工作,将“破网打伞”“打财断血”要求列入实施方案,纳入目标考核,写入审查报告。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自行立案侦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3件。落实“三个同步”,推动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频共振,2019年以来,向公安机关发出对涉案财物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等处置措施建议25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1件。


  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源头防范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在办案中注重挖掘黑恶势力犯罪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共性问题追根溯源,抽丝剥茧,深入剖析行业犯罪隐患,积极主动提出检察建议,同时加强跟踪回访、监督整改,推动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堵漏建制、强化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全年共发出社会治理、行业监管等检察建议25件,已推动整改2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