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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几年,毕节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将有大变化

  近日

  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毕节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批前公示

  未来

  毕节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将有大变化



  规划目标


  通过政府引领和市场主导,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设施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层级明确、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方便快捷、分工协作的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具体指标为:至2030年,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床位数达到27396张,包括医养结合床位达到2050张,每千人设置6.6张床位;其中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分别达到11570张、2840张、2990张、1750张和2536张;社会办医院床位达到5710张;中心城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0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7人,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分别达到10785人和16897人。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毕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9年修订)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总面积为1129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8--2030年,其中近期:2018年--2020年;中期:2021年--2025年;远期:2026年--2030年。


  医疗卫生设施服务体系构建


  医疗设施按其服务层级分为四级,四级医疗服务设施之间形成服务对象明确、就诊和康复的双向转诊制度。


  第一级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第二级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第三级为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第四级为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和四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以医疗为主,一级和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以诊疗和康复治疗为主。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总体布局


  1.机构、床位总量设施。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共规划公立综合医院21处,中医医院5处,专科医院12处;社会办综合医院16处,中医医院2处,专科医院15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处,卫生院14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3处。规划总床位27396张。


  2.规划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医疗卫生用地305.85公顷,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地243.38公顷,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用地62.47公顷。预留10处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31.90公顷。


  各类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1.医院


  (1)公立综合医院。规划至2030年,中心城区共有综合医院21所,规划总床位11570张。


  (2)公立中医医院。规划至2030年,中心城区共有中医医院5所,规划总床位2840张。

 

  (3)公立专科医院。规划至2030年,中心城区共有专科医院12所,规划总床位2990张。


  (4)社会办医院。规划至2030年,中心城区共有独立占地社会办医院33所,规划总床位5710张。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至2030年,中心城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所,规划总床位1992张。


  (2)卫生院。规划至2030年,中心城区共有城区卫生院7所,规划总床位544张;乡镇卫生院7所,规划总床位596张。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规划至2030年,中心城区共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3处,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处,卫生监督机构4处,急救医疗机构5处,采供血机构3处,妇幼保健机构7处,妇幼保健机构规划总床位1750张。规划至2030年,结合卫生院设置5处急救站。


  4.医养结合规划


  在中心城区按照“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结合、两院一体、养医签约和居家巡诊”六种模式,结合养老机构布局,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对医疗卫生设施与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进行引导。


  规划在有条件的二、三级医院开设老年专护病房,提供医养结合型医护服务。规划至2030年,公立医院设医养结合床位2050张。规划新建海子街镇中心卫生院设养老床位50张,实现“两院一体”。乡镇卫生院均设置医养结合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