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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器 绿满乌蒙

  从百里杜鹃到韭菜坪,从大海子湖到威宁草海,从织金洞到九洞天,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纷至沓来,尽情领略毕节天蓝、水清、地绿的好风光。


  为保护生态环境,毕节紧紧围绕“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六项工程”总体目标,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通过建立林业生态补植复绿工作机制、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探索生态文明机制改革等方式,编织生态环保执法网。


  惩罚与保护并重


  “毕节的天,随便一拍都是美图”“草海的湖面,波光粼粼”“毕节的山,绿波荡漾”……这是来毕节的游客朋友圈里,最常见的动态与评论。


  “洞天福地·花海毕节”是美丽毕节的真实写照。在以往的案件中,常常是罪犯被判刑了事,被损毁的生态资源却无人负责恢复,往往造成“毁林者服刑,荒山依旧在”的局面。


  2015 年 11 月 13 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毕节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毕节市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的通知,针对森林失火、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占用林地等行政处罚和刑事案件开展生态损失补偿,实现“惩罚与保护”并重,不再让生态领域出现“破罐子破摔”的现象。


  截至2018年7月,建立补植复绿基地57个41375亩,已补植树木38912亩400余万株。


  今年12月13日,黔西县林业局联合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引导10家违法责任主体到林泉镇营脚村开展涉林行政案件违法责任人异地补植复绿工作。违法责任主体自行采购苗木、自行出劳务的方式施工,异地补植50余亩,植树8400余株,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异地“补植复绿”是毕节市林业局提出的治理理念,严格依法责令被处罚人补植相应数量树木或恢复相应数量林地,并明确履行时限、地点以及不按时履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此外,设置环境资源审判庭、建立实施重金属废渣综合运行机制、推行环保管家试点……毕节在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工程过程中,做了大量有力的探索和实践。


  补偿与教育共推


  七星关区投入 30 余万元生态损失补偿金,在七星关区拱拢坪国有林场建立补植复绿基地,规划总面积 655 亩,由鸟语林补植复绿区、大海子工队补植复绿区和林场场部周围补植复绿区 3 个补植复绿区组成。


  针对犯罪嫌疑人在破坏林地上无法实施恢复措施的林地案件,毕节探索出通过投入生态损失补偿金的方式,建立补植复绿基地,让受损的森林生态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


  织金县通过引导 3 起案件的 3 名被告人签订生态损失补偿协议,及时对被破坏的林木进行补植后,3 名被告人均获得了法院的从宽处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做到司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补植复绿基地的建设过程中,检察院、法院、林业部门精心谋划,因地制宜,制作相关标识牌,集中在修复基地周围设置普法展板,用于宣传保护环境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关普法教育,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施策与合作同行


  在七星关区拱拢坪国有林场国家级森林公园“补植复绿”基地,红豆杉、女贞、香花槐、连香树、桂花……在冬雪的历练下,更加顽强地生长。


  毕节在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过程中,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积极探索和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补植。


  针对因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失火和故意毁坏绿化带而受到林业部门行政处罚和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检察机关督促林业部门责令被处罚对象、违法犯罪单位及个人在原址补种树木,或责令缴纳植被恢复费后由林业部门组织补种。


  针对因无证生产、采石或毁林开荒等非法占用林地而受到林业部门行政处罚或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林业部门建立补植复绿基地,责令被处罚对象、违法犯罪单位及个人在补植复绿基地异地补种树木。


  针对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及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参照盗伐补植标准执行。


  毕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部门的支持与合作,共同编织这张生态环保执法网。生态损失补偿工作实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林业局分工负责,相互协调原则。林业局负责测算森林资源受损情况及应补植林木或恢复林地的数量(面积),以及生态损失补偿金的管理和使用,确定补植地点、时间、树种并对补植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森林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受理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后,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签订补偿协议弥补生态损失,并共同对补植林木及恢复林地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