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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四举措加强农村饮水安全

  • 作者:杨 明 唐成语 程 莹
  • 编辑:胡岚
  • 来源:毕节日报
  • 发布时间:2019-11-29 20:48:12

  为响应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今年以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监督职能,采取四举措,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专项监督工作。


  制定方案,成立专班,做好组织保障。制定出台《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全县人民的饮用水安全;成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全县各村镇饮用水源地调研督查。


  全面摸排,实地督查,及时监督整改。针对发现的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固体垃圾、生活污水未集中处理、保护区未设立围栏、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等违法问题,运用拍照录像、现场勘验检查、询问相关人员等检察调查手段,及时全面固定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到位。


  积极沟通,信息共享,强化案件线索移送。该院积极与县环保部门、水务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和履职监督力度,共同保护金沙县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饮用水安全。


  加强宣传,强调教育,提高保护水源的自觉性。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增强群众用水安全意识,提高群众保护水源的自觉性;利用“世界饮水日”等契机,开展实地发放宣传手册,校园法治课堂等多种方式,增强群众保护水源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水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针对全县各乡(镇、街道)饮用水源安全问题,已实地走访30余次,向相关行政部门及乡(镇、街道)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20份。目前,已整改回复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