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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杜绝农民工忧心又忧薪

  近年来,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等部门履职尽责,通力协作,建立完善协调机制,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强化法律震慑效果,推动全市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共为1万余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4亿元,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2件,法院共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6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52件。


  下一步,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将全力以赴开展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做到“2019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工程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杜绝农民工忧心又忧薪。


  法院:畅通立案“绿色通道”


  为了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毕节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检察等部门沟通协作,增强打击合力,及时有效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严厉打击和有力震慑恶意欠薪犯罪。


  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力度。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及时审查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登记立案、案件查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


  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机制。高效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将追索劳动报酬作为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重点内容。落实“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款”工作要求,充分保障人力、物力,用足、用尽执行措施,及时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履行工资支付义务,保障讨薪农民工及时实现权益。


  毕节市两级法院通过“快立快审快执”,营造健康有序的用工环境,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检察院:及时准确提起公诉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增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打击合力,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培训等活动,研究制定预防和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措施。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主动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磋商与协调,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查处及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达成共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接下来,检察机关将在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恶意欠薪的犯罪案件时,做到快捕快诉,及时、准确提起公诉;需要补充侦查的,及时对接公安机关,边补边诉。务必在2020年春节前将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恶意欠薪案件全部审结。


  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以“坚持依法打击,坚持挽回损失”为首要目标,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及时查清欠薪源头、查明欠薪主体、查找可抵资产,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将竭尽全力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所得。


  对掌握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提前介入做好先期取证,配合劳动部门和当地政府对欠薪主体进行劝诫和责令支付,并实时跟踪督导,始终保持对劳动用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做到违法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不放过,涉案嫌疑人没有归案不放过,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打击,绝不手软。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局:畅通维权通道


  法治宣传提升维权意识。通过召开座谈会、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形式,宣讲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等法律知识,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防范劳动争议风险。


  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推动各职能部门开展农民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利用春节、农村赶集日等时点节点,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农民工群体法治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法律援助畅通维权通道。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免予经济审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 指派熟悉农民工劳资纠纷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承办案件、参与调解。今年1至10月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52件,其中民事547件,行政5件,接待咨询2286人。


  人民调解提高维权效率。在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紧密配合,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尽可能地通过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解决纠纷,帮助农民工提升维权效率。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193件,其他劳动争议纠纷7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