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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多本金利息高达4万,来看看纳雍警方破获的这起“套路贷”诈骗案

  近日,纳雍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套路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2018年11月,纳雍县寨乐乡英底村村民翟某持控告书来到纳雍县公安局报案,称2017年11月份至2018年8月份期间,贵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朱某等人对其谎称能办理贷款,一共诈骗其资产五万余元。



  接警后,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


  经查:2017年11月,纳雍县朱某和陈某捷大肆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宣传,可以帮助他人走捷径办理贷款、信用卡等,后经介绍,朱某和陈某捷联系上需要贷款的翟某。


  之后,朱某便冒充贵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打电话与翟某取得联系,并向翟某承诺,帮其办理贷款10万元,办理贷款的条件是:收取贷款金额的10%作为报酬。



  翟某答应朱某等人的条件后,贷款却迟迟未能办理。朱某等人便假意告诉翟某,可先向其借款。由于翟某急于用钱,便答应了,朱某分别两次向翟某微信转账1.5万余元,并按1万元每天100元利息收取翟某的费用。



  截止2018年8月5日,翟某通过这种方式向朱某等人共计借款31500元,但却被收取报酬费、利息等费用共计4万余元。朱某等人还多次用威胁、恐吓等手段给翟某及家人施加压力,已达到催促翟某还款的目的,并逼迫翟某写下借款金额38500.00元的借条。


  朱某、陈某捷以虚构帮助翟某办理贷款为由骗取翟某钱财,并以“以贷还贷”的方式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诈骗罪。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抵押”“低利息”、

  “快审批”“秒放款”,

  这些贷款业务的广告词看上去实惠诱人

  处处为贷款客户着想

  实际上背后藏着的却是

  “转单平账”“空白合同”“暴力讨债”

  等一系列套路

  令一些借贷者被环环相套、无法自拔

  背上沉重的债务直至财产被榨干

  这些贷款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套路贷”

  “套路贷”实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间借贷,

  而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

  以各种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