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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人事任免 包括4人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康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毕府任〔2019〕5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吴康明、马萍任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督查专员(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付红英挂职任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到2020年12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林同志调整职务的通知(毕府任〔2019〕56号)


  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提名洪林任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