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人事任免 包括4人
- 作者:
- 编辑:胡岚
- 来源:贵州日报
- 发布时间:2019-11-25 17: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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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康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毕府任〔2019〕5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吴康明、马萍任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督查专员(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付红英挂职任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到2020年12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林同志调整职务的通知(毕府任〔2019〕56号)
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提名洪林任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