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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召开2019年县级总河长会议

  11月15日,威宁召开2019年县级总河长会议,认真落实2019年市级第二次总河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市委常委、自治县委书记肖发君讲话。市政协副主席、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波主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自治县政协主席禄俊,草海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冯兴忠,自治县委副书记王荣猛,自治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在家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河长制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战略举措。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河长制,树牢常抓河湖治理的思想,落实巡河治河的责任,全力推动河长制工作深入、扎实、持久开展,切实把河湖管理好、保护好、治理好,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会议强调,要强化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抓住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强化日常管护等主要任务,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加大“四乱”清理和对全县主要河流及其支流的巡查、整治力度,加强河道保洁,坚决杜绝沿河违规施工、畜禽养殖排污等情况;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全面改善河流环境;要全面实施水陆共治,强化水陆统筹,深入排查入河污染源,采取有效的措施,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全面完成督察问题整改。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领导要带头巡河,严格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河长要切实履行好巡河职责,要“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各责任单位要协同发力,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强化监督检查,倒逼责任落实,对履职不到位的河长,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加大投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推动全县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打赢攻坚战、建设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