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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就业扶贫让日子越过越红火

  陶兴权一家是2016年的搬迁对象,自从威宁自治县海拉镇黑多村搬到威宁自治县五里岗易地扶贫搬迁阳光馨区后,村民们的生活发生了很大改变。


  海拉镇黑多村山高坡陡,土壤贫瘠,生存条件极其恶劣。搬迁到五里岗后,在政府的引导下,陶兴权一家很快在五里岗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找到工作,开始了新的生活。


  “老家庄稼不好,别提拿去卖了。除了外出打工,很难存钱。现在国家政策好,帮助我们搬出大山,让我们就近务工,有收入还能照顾家里。家里的开支不成问题,现在已慢慢适应城市生活了。”陶兴权说。


  陶兴权夫妻两在雪榕公司务工,每月有五六千元的收入,一家人的生活有了明显改善。今年过完年,陶兴权还买了一辆面包车代步,日子越过越红火。陶兴权一家的改变,是威宁众多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一个缩影。


  十三五期间,威宁共搬迁9336户46565人,目前统计已搬迁有劳动能力人数9031户24916人,实现就业9031户10912人,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培训9031户24916人,书写了威宁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工作的精彩篇章。


  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工作,威宁是这样做的——


  摸清底数建台账。以移民局数据为基础,结合全县易地扶贫搬迁“212”后续扶持工作机制,对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培训及就业工作实行包保管理,由社区干部和街道干部不定期到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全面摸清其劳动力情况,建立健全就业信息台账并按月实现动态更新。


  强化培训提技能。把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和搬迁劳动力的培训意愿紧密结合起来,精准设计培训内容,精选培训机构,创新开展“三间一代训”培训,并强化培训监管和和培训后就业率考核,不断提高搬迁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和个人素养。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实施“田间”培训一批;围绕工业产业发展,实施“车间”培训一批;围绕提升搬迁群众素质,实施“课间”培训一批;围绕提升搬迁劳动力就业率,实施“以工代训”培训一批。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根据吸纳人数给予经营主体职业培训补贴,由经营主体将以工代训补贴作为稳岗就业补贴奖励搬迁贫困劳动力,提升搬迁劳动力稳岗就业率。


  搭建平台促引导。采取“一中心多窗口”的模式在五里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并在6个安置区分别设立就业创业服务窗口,联合经开区组织部、县就业扶贫劳务公司等部门派专人进驻中心和窗口全面服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工作。结合该县易地扶贫搬迁“212”后续扶持工作机制,由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从各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对搬迁户就业服务实行包保管理,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和培训帮扶,确保动态清除搬迁“零就业”家庭。建立健全“劳动力+县内劳务经纪人+就业扶贫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驻外劳务经纪人+劳动力市场”的新型劳务输出转移就业链。今年以来,全县依托就业扶贫劳务公司、驻外劳务工作站、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平台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异地就业6100人。


  政策激励促就业。对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经纪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输出的搬迁贫困劳动力到县外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提供1年跟踪服务的,可以申请400元每人的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吸纳16—60周岁尚未脱贫的威宁自治县户籍搬迁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县内各类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500元每人的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吸纳16—60周岁威宁自治县户籍未参加过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的搬迁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给予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的以工代训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带动搬迁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且未享受政府部门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每月500元场地租赁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