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市州县新闻>毕节 > 正文

毕节:推进绿地建设 筑造城市氧吧

  同心城市公园一角


  毕节城新貌


  自2017年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以来,毕节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打造山地特色宜居城市,不断加大建设力度,绿化水平得以不断提高,城乡园林绿化事业取得新的突破。


  一


  家住大方县风沙路的陈阿姨每天清晨都要到奢香古镇公园锻炼身体。“以前我喜欢去大海坝打羽毛球,那里空气虽好,但太远了。现在,从我家到古镇要不了多久就能到,在城区也就能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对陈阿姨来说,园林城市的创建对市民有很大益处。


  据悉,2017年以来,毕节市全面推进城市绿地建设,着力增加绿色公共福祉。除了大方县的奢香古镇公园外,七星关区德溪公园、南山公园,金海湖新区金海湖公园,黔西县凤凰山公园,金沙县箐河公园,织金县宝祯湖公园,百里杜鹃公园等均为市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截至目前,全市新增绿地面积2447.22公顷,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2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55%。同时,全市启动创建1个园林城市、6个园林县城、20个园林城镇的安排部署。黔西县成为贵州省第二个、全市第一个园林县城。


  二


  近年来,毕节市持续不断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给广大群众的生活带来了越强烈的美的感受。


  2017年以来,全市维修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盲道34.58万平方米;维修管道、道牙、护栏24.55万米;修复路灯2.87万盏;公园、绿化带除草372.11万平方米;更换花卉、草坪49.45万平方米;行道树拔钉19244株。


  为做好后期管护工作,毕节市成立了园林协会,全面推进园林城市管理制度建设,着力推进依法管理。印发《毕节市城乡规划条例》《古树大树管理办法》《饮用水源地管理办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办法》《文物保护制度》《大排量车辆管控制度》《建筑工地管理制度等法规制度》,完成了《毕节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公园管理办法》《园林绿化公示制度》《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标准》等工作的起草。


  “现在城区和农村环境一样好,处处郁郁葱葱、空气清新。”居住在七星关区兰乔圣菲小区李阿姨时常带着孙子在花树掩映的小区里散步。李阿姨说,当初购房时就看中了小区绿化环境好这一特点。


  三


  天更蓝了、山更绿了、水更清了、环境更美了。市民们感叹,目光所及之处皆是绿,生活在毕节可真安逸。


  据了解,毕节市将持续高度重视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与管理,着力建设园林城市,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走环境与经济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道路,不断增加绿色公共产品的供给;持续加大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工矿企业、仓储物流等)和区域绿地的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并保护规划区内的水系、山体、湿地、林地等自然生态资源,以自然生态为主,建设生态型、节约型绿地。


  同时,按照“规划优先、建管并重、管养并举”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科学编制城市、镇乡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地保护线,均衡绿地分布,确保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依规管理园林绿化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监管力度,保障园林绿化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