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严把“三关”提升工作质效 完善内控机制
- 作者:郭坤 、蒙含丽
- 编辑:
- 来源:当代先锋网
- 发布时间:2018-10-12 20: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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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安顺市西秀区纪委区监委在案件预审、审理、复审三个环节主动探索、大胆创新,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内控机制,助推审查调查与审理工作质效双提升,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严把预审关,严格审慎立案程序。
建立西秀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查调查预审制度,防止出现错立、漏立案件。对拟立案件在初核结束后,由审查调查承办部门将拟立案违纪违法问题的证据材料与初步核实报告报分管负责同志,乡(镇、办事处)纪(工)委自办的党纪案件报联系的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由分管负责同志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预审:初核对象主体身份是否符合要求、初核程序是否合规合法、收集证据是否充足。对案件承办部门意见与预审结果出现分歧的,由区纪委区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后邀请案件审理部门参与立案预审。
严把审理关,规范审查调查程序。
建立案件审理纠错违规机制,切实增强审理工作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审核把关,强化监督制约。针对审查调查部门程序不严格、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发出《纠正违规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和监督调查行为,在严格执行实体性法规的同时,努力强化程序意识,使案件承办人切实认识到按程序办事的重要性,自觉地依纪依法办案。
严把复审关,严格责任追究。
设立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针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出现的错立、漏立案件的,按照立案前预审“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会同审理、案管等部门认定后,报请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针对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依法受理监察对象提出的复审申请,对原处理决定进行审查核实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