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市州县新闻>安顺 > 正文

安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小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第3号)

  目前,随着春节假期结束,人流返程高峰即将到来,为全面加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做到防控全覆盖,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的蔓延扩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管理小区、村(组)住户和私家车,实行两个全覆盖,对车辆和人员查验身份证全覆盖、对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体温检测有症状的第一时间就地隔离就诊。鼓励小区、村(组)住户每户每三天只安排一人外出采购生活用品和物资,减少人群流动。


  二、村(组)与村(组)之间、小区与小区之间、小区楼栋之间不得互相串门。按照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各小区、村(组)原则上只允许本小区、村(组)住户进出,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确需进入的,必须通过物管联系小区住户或村(组)网格员联系住户核实相关信息,进行体温检测无发热等症状,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体温检测有症状的第一时间通知疫情防控机构进行隔离就诊。严禁外卖、快递派送人员进入小区、村(组),有相关服务的由住户自行到小区、村(组)入口处拿取。


  三、小区、村(组)住户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如实提供本人及亲属近期外出、身体状况和接触外省特别是湖北、武汉方向人员情况等信息。鼓励小区、村(组)住户相互监督、积极将疫情有关线索提供到物管处或社区(村、居)网格员,或通过12345、110、120等电话报告各级疫情防控机构。


  四、从外地返回小区、村(组)不满14天的人员,一律居家隔离观察满14天。特别是针对从湖北、武汉等方向返回的人员,要重点监测管控;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街道、社区(村、居)报告并到指定医院隔离就医。居家隔离14天后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应症状的,可以解除隔离。


  五、小区、村(组)要设置废弃医疗物专用垃圾箱或垃圾桶等收置装置,严格做好电梯、楼道等公共空间的消毒工作。小区、村(组)住户要将使用后的废弃口罩装入单独的垃圾袋,投放到楼栋、院落或就近的收置装置中。


  六、积极开展个人和家庭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肥皂/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免疫力,规律起居,按时入睡,合理休息,保证睡眠充足。


  七、小区、村(组)的宣传动员要再发动,横到边纵到底,通过楼道公告、村民公告、小区业主群等,宣传好政府各类通告、公示、提示,尤其是《再致全体市民和来安朋友的紧急公开信》,要做到宣传全覆盖。小区、村(组)住户要理性面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盲目跟风抢购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


  八、与外界交流较少的村(组),经查实本村(组)内部没有来自湖北、武汉等方向的人员,也没有居家隔离或医学隔离的人员,或者有居家隔离的人员满14天后没有症状全部解除隔离限制,村(组)内部可以不实行封闭管理,必要的农业生产还需正常组织,住户在村(组)内部可不必全部戴口罩,但仍需保持村(组)与村(组)之间的隔离管控。


  九、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工作,由辖区办事处、所属主管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职责职能抓好落实。中心城区外村(组)由所在乡镇、村(居)按照网格化分片包干负责制做好管理。


  让我们人人参与,同心协力、群防群控,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扩散,共筑安顺健康屏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平安顺意!



  安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