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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严”字当头 把好案件审理关

  今年以来,关岭自治县纪委县监委严格按照中纪委提出的“24字”方针,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严把案件审理最后一道关口。截至目前,全县共立案审查调查202件207人,审结案件202件207人,审结率100%。


  县纪委县监委将完善机制,规范案件审理程序作为重点工作,制定《案件移送审理工作机制》,对案件移送审理时限、受理要求、审核重点、退回整改程序等方面予以明确。要求移送审理的案件须严格按照“24字”要求装订成卷,对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案件审理部门出具《补充完善证据意见书》,一次性告知案件承办部门补充完善证据,对未按时限补充证据的予以通报。截至目前,案件审理部门下发《补充完善证据意见书》23份,倒逼案件承办部门完成补证和整改,提高案件质量。


  推进审理提前介入机制,针对案情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的违纪违法案件,成立审理组,对案件审查调查事实定性、取证方向、证据补充等提出意见建议。案件承办部门根据提前介入审理组反馈意见建议,及时补充审查调查,确保案件在定性量纪、证据收集、程序规范等方面符合规定。截至目前,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审理案件2件,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了案件质量,实现审理无缝对接。


  采用交叉审理,破解力量薄弱难题。县纪委县监委将全县13个乡镇(街道)划分为3个片区审理组,采取“两月一轮流”方式,指定片区内1名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具体负责受理乡镇(街道)移送审理案件,对移送案件程序、证据收集等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案件质量要求的及时向审查组提出补充整改建议,同时协助乡镇(街道)完成审理谈话和卷宗装订。截至目前,共有8名审理人员到县纪委县监委参与审理工作,审结案件66件,审读问题线索初核36件,通过交叉审理的方式,有效破解审理力量薄弱问题。


  县纪委县监委主动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大起底、大排查,重点核查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送达归档、职务级别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及解除处分等情况。核查中,对1家为受处分人员计发年度目标考核奖金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8名年度考核结果未按相关制度执行的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及时整改,重新明确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确保处分决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