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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潘志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近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潘志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潘志立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潘志立利用担任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独山县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擅自决定低价出让国有土地,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潘志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潘志立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