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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通报2019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 贵阳、铜仁获优秀等次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各市(州)2019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自治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近年来,我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嘱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在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上不断创造新业绩,在实现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上不断取得新成效。特别是获批国家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省委、省政府坚决把试验区建设作为重大使命、重大机遇,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力打造“五个示范区”,推动试验区大胆创新实践。经过四年多积极探索,试验区34项核心制度已全面完成,在全国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经验。为进一步强化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约束性和导向性,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2019年度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了评价考核,经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19年度评价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黔委厅字〔2017〕19号)要求,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统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审计厅和省林业局等部门,对2019年度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目标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从评价考核总体情况来看,各地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增强,在保护好绿水青山的同时,实现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绿色发展指数情况。省统计局牵头会同14个省直部门,按照《贵州省绿色发展指数统计监测方案》对2019年度各市(州)绿色发展指数进行了综合测算。绿色发展指数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和绿色生活等6项一级指标,49项二级指标,指数总值为100。本次评价中,实际参与评价的指标共48项,指数总值为98(综合测算时还原为100)。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因“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尚未结束,无法获取2019年数据,该指标继续使用2018年数据。“四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因统计制度方法原因暂不核算市(州)数据,该指标作缺项处理。经测算,各市(州)绿色发展指数分别为贵阳市(80.65)、遵义市(81.18)、六盘水市(81.80)、安顺市(77.89)、毕节市(77.77)、铜仁市(80.20)、黔东南州(81.48)、黔南州(81.16)、黔西南州(79.23)。


  (二)体制机制创新和工作亮点情况。各市(州)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积极主动开展改革试验,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地方首创精神的亮点工作。如贵阳市以工程建设为抓手,重点围绕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修复、产业“腾笼换鸟”筑牢“两山”转换基础,六广门、贵医全下沉式再生水厂创新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新模式。遵义市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果运用,有效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开展赤水河示范河湖建设,赤水河流域治理成效显著。六盘水市以千家万户小康菜园工程建设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有效实践,大力实施林业“三变”改革促进林下经济加速发展,积极创建国家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安顺市大力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和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生态司法修复。毕节市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重点内容,被列为国家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试点城市。铜仁市探索建立农村垃圾“乡村协同、回收利用、共治共享、科学考评”四机制,创新“民心党建+河长制”治水新模式,万山区积极探索资源枯竭型城市绿色转型发展。黔东南州积极创建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工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凯里市列入“国家节水型城市”。黔南州提出强化“源头管控与末端治理并重、工程治污与应急管理并重”,推动重安江流域治理成效显著,从磷石膏“产、用、运、耗、研”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补贴,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黔西南州创新建立两省三地联合机制有效解决跨境污染问题,转产发展与兜底保障相结合巩固万峰湖治理成果,万峰林街道入选国家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这些创新性举措促进各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成效明显,为美丽贵州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公众满意度测评和生态环境事件情况。2019年度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面向全省9个市(州)共计6843个有效样本进行抽样调查,主要涉及生态环境10个方面的满意度及生态环境年度改善情况。经调查,公众对我省生态环境较为满意,2019年度全省综合满意度为88.97%,比2018年度提高了2.27个百分点,各市(州)公众满意度分别为贵阳市92.59%、遵义市88.37%、六盘水市84.39%、安顺市84.84%、毕节市87.02%、铜仁市91.15%、黔东南州90.81%、黔南州90.17%、黔西南州88.49%。


  2019年度全省9个市(州)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发生,但部分市(州)存在重大破坏林业资源案件,案件发生数和面积比2018年有明显下降,客观反映了各市(州)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监管履职越来越到位,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强生态环境问题的执行力和守底线、保生态的意识。


  二、考核结果


  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州)绿色发展指数、体制机制创新及工作亮点、公众满意度和生态环境事件开展评价考核,并结合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中央环保督察等有关情况,综合评定出2019年度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


  贵阳市、铜仁市等2个市(州)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黔东南州、遵义市、六盘水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安顺市、毕节市等7个市(州)考核结果为良好等次。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贵阳市、铜仁市予以通报表扬。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各地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需进一步理清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还缺乏长远谋划和系统推进,对科学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任务把握不够准确,还不同程度存在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不够、发展与保护顾此失彼的现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把生态保护好,把生态优势发挥出来,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各地要进一步处理好保护与发展、区域和整体的关系,以前瞻的战略眼光、不等不靠的自主精神、统筹兼顾协同发展的思维,将生态文明建设充分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树立绿色财富观、资源观、开发观,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和推进绿色生产生活、加强生态文明全民教育放在重要位置,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让“绿水青山”成为后发赶超、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部分地方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整体推进力度不够。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任务由于涉及领域多、部门多,改革时序存在差异,导致地方各部门制度之间协同推进作用未充分发挥,改革的统筹性和系统性不强,难以矩阵式整体推进。部分地方改革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仍有欠缺,改革压力传导不畅,存在上下热中间冷、决策部门紧执行部门松、牵头部门急配合部门不急的现象。有些地方改革工作推进好、效果好,但在经验总结、提炼方面有所欠缺,甚至存在“墙内开花墙外香”现象,很难形成典型经验向国家推广。各地要继续保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战略定力和战略耐力,进一步在改革经验的总结凝练上下功夫,力争在全国层面形成更多地典型经验和案例。各地要强化统筹作用,促进改革任务协同、整体、系统推进,同时要针对挖掘发展潜力、建立绿色产业体系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积极构建促进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是部分地方存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合力不足的问题。部分地方市级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缺乏政策设计,且部门有些职责交叉,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既要登高望远、又要脚踏实地,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进一步配强力量、提供保障,强化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真正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各方协作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鼓励各地建立区域专家咨询机制和部门指导、交流、激励奖励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的动态调整优化,为地方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方向和执行动力。


  四是各地在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面还存在差距。“十三五”期间,各地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加快,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但依然存在污染防治面临巨大挑战、资源利用粗放、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性不强等问题,特别是各地在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和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面还有差距。因此“十四五”时期,各地生态环保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必须坚持谋划长远与立足当前相结合,把绿色作为发展的普遍形态,将制度建设有效过渡到经济发展,不断激发区域的内在绿色活力,为贵州新时期发展创造动力源泉。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强力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新时代贵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省委、省政府将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力度,严肃考核督察问责,切实发挥好“绿色”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下一步,各地要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市(州)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抓手,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让人民共享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全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贵州贡献。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30日


  来源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编辑 李劼 韦一茜

  编审 杨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