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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交警重要提醒:这类车上牌仅剩最后30天

  12月1日,贵阳市公安交管局发布提示,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2021年1月1日起,未上牌的非标电动车将不能上路行驶。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决定》已于2020年1月22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决定》,对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白底蓝字电动自行车号牌;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发放白底红字临时通行标识。发放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将有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核发白底蓝字号牌


  2021年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领取号牌或临时通行标识,不得上路行驶,若未按规定上道路行驶、过渡期(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满后继续上道路行驶的,将受到严格处罚。


  贵阳市公安交管局民警提醒,上道路行驶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自行车都必须办理登记上牌,特别是非标电动车,需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领临时通行标识,否则将不能上路行驶。


  据悉,目前贵阳市共有168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覆盖整个贵阳市。电动自行车车主可通过“斑马信用”APP,在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页面完成信息确认并预约上牌地点进行查验上牌。


  预约时,系统已对电动自行车的关键设置和信息进行了设定,市民可根据自己车辆的实际信息和设置进行填报(例如:有无脚踏板、有无合格证),根据群众填报信息系统会自动对符合国标或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进行分配,进入不同的预约界面,市民根据界面提示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即可,后台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曹源麟

  编辑 张婷

  编审 杨仪 李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