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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陈兆平等44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单位被罚上亿元

      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陈兆平等44人涉黑案日前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兆平被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5年,被告单位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判处执行罚金1.08亿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以陈兆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依托,勾结长治市高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被告人陈平、史家庄村村委原主任被告人王小明等人串通史家庄村村委和相关公职人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以强拆房屋、震慑村民、排除异己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被冻结的公司资金高达24.09亿元。


  法院介绍,本案共涉54名被告人和1个被告单位,其中44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人及被告单位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犯罪,6人涉受贿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被告人陈平等6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12年至3年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


  此外,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单位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1.08亿元。


  来源 新华社客户端

  编辑 阮丹

  编审 周文君 施昱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