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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仁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近日,贵州省黔西南自治州兴仁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1、新龙场镇民裕村治保主任(警务助理)岑春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20年6月,岑春金在落实脱贫攻坚就业保障工作部署中,在未入户核实调查的情况下,将无养殖业的雷某户登记为养牛两头,将雷某在省外务工的妻子登记为在家务农;在收取雷某等9人2020年度医疗保险参保金后,未按相关规定录入医疗参保APP系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20年11月,岑春金受到记大过处分,并由聘用单位对其作解聘处理。

  2、潘家庄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陈舵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陈舵在收到刘某等18人的养老保险参保金后,未及时录入系统,并将群众养老保险参保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导致部分群众养老保险出现脱保的后果,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20年11月,陈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兴仁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赵志勇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

  赵志勇于2020年4月在因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相关单位多次下发工作指令的情况下,仍未按要求走访贫困户,未按要求更新贫困户结对帮扶信息牌,未按要求排查上报贫困户存在问题。2020年11月,赵志勇受到警告处分。

  4、兴仁市妇联工作人员安继萍在脱贫攻坚中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

  安继萍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中,未按要求对包保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走访,存在信息表更新不及时、连心袋资料缺失较多等问题。2020年10月,安继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波阳镇大田角村党支部书记杨启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

  杨启胜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中,对包保贫困户李某某户的贫困户信息表更新不及时,2018年7月以来无走访记录,就业服务、医疗保险等相关资料缺失。2020年10月,杨启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6、百德镇人民政府工作员王帝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

  王帝美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中,对其帮扶的贫困户信息表更新不及时(仍为2018年),包保贫困户家庭人口于2019年1月发生变动后未及时进行更新,并存在就业服务相关资料缺失等问题。2020年10月,王帝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7、屯脚镇铜鼓村人口主任梁隆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

  梁隆灿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中,自2019年11月以来无走访记录,对其帮扶的贫困户帮扶信息牌更新不及时。2020年10月,梁隆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来源 兴仁市纪委监委 廉洁黔西南

编辑 杨羽

编审 王璐瑶 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