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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天国决定逮捕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政协原副主席王天国(副县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黔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天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编辑 向莹

  编审 杨仪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