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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展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

  记者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联合制定了《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检查对象为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省自然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以下简称“省级考核部门”),组织开展市级政府201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分市级自查阶段(2020年10月10日前)、考核及综合评价阶段(2020年10月15日前)、省级汇总阶段(2020年10月30日前)。


  《实施方案》明确,自查工作总任务是提前研判本轮规划期本辖区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梳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分析耕地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耕地保护意见建议及工作措施。重点内容包括对照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下达的目标任务,对比分析2015年至2019年耕地变化情况(包括耕地数量、质量和区位),预判规划期末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目标能否实现的原因;“十三五”期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有关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十三五”期间,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研判“十四五”时期补充耕地潜力;“十三五”期间,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等情况,特别是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湖造景、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林果、挖塘养鱼和非农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分析设施农业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对农业结构调整类型和数量进行结构分析,判断发展趋势和对耕地保护目标与粮食安全的整体影响;“十三五”期间,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规模、占比、发布、保护利用、上图入库以及建后管护利用情况;对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析目标是否完成、原因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耕地保护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出“十四五”时期耕地保护战略、目标、重大举措,以及耕地保护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与工作措施。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冯倩

编辑 徐微微

编审 王璐瑶 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