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二、贵阳市境内包括以下铁路区段:


  南明区境内:川黔贵阳联络线k420+450~k423+217;


  川黔上行线k403+135~k431+361;


  川黔下行线k403+135~k432+550;


  谷南联络线k0+000~k2+800;


  贵阳货联线k1+358~k4+080;


  贵阳南贵阳客联络线k0+000~k3+621;


  贵阳南联络线k0+000~k0+500;


  贵阳南联络线k1+800~k3+302;


  贵阳南西联络上行线k0+000~k1+400;


  贵阳南西联络下行线k0+000~k0+500;


  后巢联络线k-0+239~k3+168;


  沪昆上行线k1976+780~k1992+674;


  沪昆下行线k1966+018~k2001+217;


  沪昆线k2001+217~k2007+700;


  龙南上行线k26+000~k31+480;


  龙南上下行线k17+200~k18+000;


  龙南下行线k26+000~k31+386;


  土南线k0+000~k3+300。


  花溪区境内:谷南联络线k2+800~k6+315;


  贵阳南环线k0+000~k10+784;


  贵阳南联络线k0+500~k1+800;


  贵阳南西联络上行线k1+400~k9+712;


  贵阳南西联络下行线k0+500~k7+548;


  贵阳西联线k0+000~k0+643;


  沪昆上行线k2010+307~k2053+400;


  沪昆下行线k2010+548~k2053+400;


  沪昆线k2007+700~k2010+307;


  龙南上下行线k18+000~k26+000;


  土南线k3+300~k14+272。


  开阳县境内:开阳线k15+400~k32+325。


  清镇市境内:林歹支线k0+000~k3+577。


  息烽县境内:川黔线k324+500~k368+500;


  开阳线k-0+548~k15+400。


  修文县境内:川黔线k368+500~k403+135。


  请辖区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来源 贵阳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李劼

  编辑 田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