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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以“四个一”举措深化科技“放管服”改革

  9月24日,记者从省科技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贵州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已于日前正式发布。


  据了解,针对现有制度不能保障权责事项有效运行、有的事项没有管理制度、有的制度间不相融等问题,省科技厅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废止过去规范性文件19个,将省科技厅涉及权责事项的内容统一汇总于《规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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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科技厅副厅长林浩介绍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的总体情况


  《规定》内容涵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资格审核、贵州省科学技术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等6个权责事项,并明确每个权责事项的运行管理流程,实现“一本通办”。


  此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省科技厅设立了内设机构科技项目管理处,整体入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一窗通办”,负责科技厅6个权责事项的线下咨询、材料受理和结果反馈,以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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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高效便民服务、强化互联网思维,省科技厅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在线审批,“一网通办”,2020年在线受理4769个项目,初步估算为申报人节省24万页纸张、1.9万个工作日。


  坚持“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三分离,省科技厅对所有权责事项运行开展“统一监管”,将职能从科技创新管理、向研发服务转变,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改变以往同一事项在一个部门封闭运行的现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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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方便管理”到“方便服务”转变,贵州深化科技“放管服”改革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减轻了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将为实现贵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张凌

编辑 韦一茜

编审 杨仪 李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