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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检察院首次采用公开宣告方式向单位送达检察建议

  9月21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门会议,首次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国土资源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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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某玉行政申诉案中发现,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国土资源局怠于行使职权,未能及时履职,导致问题久拖不解决,申请人合法权益未得到有效保护。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该院向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国土资源局公开宣告检察建议书,希望通过这一方式增强行政机关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在公开宣告送达现场,承办检察官王晓华介绍办案情况并就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及建议内容开展释法说理,贵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魏金兔宣读了检察建议书,要求被监督机关依法履职,按期完成整改内容。


  被建议单位负责人代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国土资源局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并表示将对检察建议提出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落实,按规定时限办理回复,欢迎检察院继续对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旨在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推动堵漏建制,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的现场公开宣告送达,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公开性、规范性、权威性,既是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有力监督,也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的一种表现。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王恬

编辑 徐微微

编审 杨仪 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