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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林  宏 任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粟建良 任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蒙元芳 任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

  姚  洪 任六盘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六盘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  一 任六盘水市生态移民局督查专员(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杜昌丽 任水城县玉舍国有林场(六盘水市玉舍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处)场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涛 任六盘水水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龚海生 不再担任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陈大贤 不再担任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陈志雄 不再担任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总会计师职务;

  饶丹梅 不再担任贵州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院长职务;

  陈  普 原任六盘水水月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2020年9月14日


来源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王琳

编审 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