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4个园区被认定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 作者:王淑宜
- 编辑:韦一茜
- 来源:当代先锋网
- 发布时间:2020-09-16 09:14:16
- 作者:王淑宜
- 编辑:韦一茜
- 来源:当代先锋网
- 发布时间:2020-09-16 09:14:16
贵瓮高速公路清水河大桥。刘叶琳 摄
记者从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认定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我省修文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绥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龙里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江口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4个园区被认定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此次国家级示范园的认定是根据《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在省级推荐、第三方评审的基础上认定的,旨在充分发挥示范园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将进一步加快园区内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等生产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道路、电力通信、垃圾污水处理、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示范园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同时,加强园区信息服务、卫生防疫、应急保障、环境保护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新上一批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促进示范园产业高质量发展。
各地将加强政策协调和业务指导,加大对示范园的支持力度,统筹利用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完善示范园设施条件。支持示范园入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申报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支持入园小微企业以增信集合债券形式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对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安排预算内投资支持示范园发展。对示范园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依法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等途径,多渠道保障示范园发展用地。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王淑宜
编辑 胥芬芳
编审 王璐瑶 韦一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