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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177万余元,铜仁一县教育局原局长获刑五年

  2020年9月11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航军受贿案。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江航军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江航军在担任印江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77.862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具有坦白、全部退赃、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庭审中,检察机关采用了出庭一体化平台以多媒体示证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江航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江航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经合议庭评议,法庭当庭宣判,认定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江航军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江航军当庭表示服判。



  县纪委组织县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教育局中层以上干部百余人参与旁听庭审。检察长蔡文平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作了法庭教育,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法纪和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来源 铜仁检察

  编辑 阮丹

  编审 田旻佳 施昱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