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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对妨害安全驾驶等侵害可实行防卫

  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不法侵害的具体理解作了规定,明确:“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法侵害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对于正在进行的拉拽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实行防卫。”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王小婷

  编审 杨仪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