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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一碗羊肉粉 兴仁一基层干部受处分

  “请问是兴仁市纪委吗?我有个事情要向你们举报……”前不久,兴仁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电话,主要反映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百德镇百屯居委会主任林某仲存在为群众办事时向群众索要吃请的问题线索。


  “在全面治党、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下,居然有人在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索要吃请,太不把纪律当回事了,这种干部必须严惩!”收到该举报后,兴仁市纪委监委迅速将问题线索移交给百德镇纪委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2020年3月,百德镇百屯居委会群众刘某某准备返回贵阳上班,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刘某某外出需到镇卫生院办理健康证明。于是,刘某某找到百屯居委会主任林某仲请求帮忙开具健康证明函,在办理过程中,林某仲先是要求刘某某请他吃狗肉,但狗肉馆未营业。林某仲便以在省内工作不需要出具健康证明为由,拒绝为刘某某办理健康证明函。在刘某某坚持下,林某仲答应为其出具健康证明函,但要去吃点东西。证明函办好后,二人便到了一家牛肉馆,林某仲点了一碗牛肉粉和半斤白酒并要求刘某某陪他饮酒,费用由刘某某支付。


  林某仲身为中共党员、居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便利,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刁难群众、向群众索要吃请,其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应予严肃处理。2020年8月,连同其他违纪问题,林某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兴仁市纪委监委)


  来源 廉洁黔西南

  编辑 胥芬芳

  编审 杨仪 韦一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