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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升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8月28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贵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力打造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升级版,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30370件,审结27271件,为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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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近年来,全省法院持续扩大司法保护范围,在多元化、立体式、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将全省的绿水青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全部纳入司法管辖之下,把全省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生态系统纳入人民法庭司法保护范畴,进一步打造贵州环保法庭优化设置升级版。


  同时,持续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助推“六稳六保”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着力点,高质量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工作中,全省法院依法打击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各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生态屏障安全。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2042件,审结1939件,判处罪犯3168人。强化民事审判保护力度,推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全面优化。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案件19281件,审结17256件。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审理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9047件,审结8076件。


  此外,全省法院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创新审判执行方式,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与重庆、四川、云南高院协商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全面拓展跨省域联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生态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同配合,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与生态环境部门衔接配合工作五项机制的意见》,与省财政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起有效的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王恬

编辑 孙远铭

编审 王璐瑶 李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