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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广文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0年8月21日,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广文(正科级)受贿一案,罗甸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广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罗甸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广文利用担任荔波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以及瓮安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广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吴广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编辑 王琳

编审 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