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来围观!举报这些线索最高可奖励20000元
- 作者:
- 编辑:肖慧
- 来源:当代先锋网
- 发布时间:2020-08-13 15: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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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势头,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决定对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中为破案、抓逃犯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员进行奖励。现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可通过拨打南明公安分局涉网犯罪侦防分中心或南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电话进行举报。
南明公安分局涉网犯罪侦防分中心电话:0851-85766110
南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电话:0851-85510110
实地举报:到辖区派出所进行举报。
二、奖励对象
本机制规定的奖励对象、居委会工作人员、小区物业、小区楼栋长、辖区居民、快递行业员工、企业员工、群众等举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帮助破获重大案件或抓获出区、出境诈骗组织者的有功人员。
三、保密制度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线索内容及奖励标准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按照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①凡举报、提供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査证属实的,办案单位通过举报线索成功抓获嫌疑人,达到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按抓获1人奖励2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②凡举报、提供提供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査证属实的,办案单位通过举报线索成功在窝点地抓获犯罪团伙嫌疑人6-10人的,达到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奖励1000至2000元。
③凡举报、提供提供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査证属实的,办案单位通过举报线索成功在窝点地抓获犯罪团伙嫌疑人11-20人的,达到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奖励2000至5000元。
④凡举报、提供提供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査证属实的,办案单位通过举报线索成功在窝点地抓获犯罪团伙嫌疑人21-50人的,达到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奖励10000元。
⑤凡举报、提供提供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査证属实的,办案单位通过举报线索成功在窝点地抓获犯罪团伙嫌疑人51人以上的,达到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奖励人民币20000元。
⑥凡举报、提供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抓获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逃犯每名奖励1000元。
五、申领流程及奖励保障
①审批程序
由主办单位提供举报线索印证材料(举报人基本情况,举报线索情况说明,立案决定书,拘留证等),上报至涉网犯罪侦防分中心负责人初审、南明分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领导工作小组审核。
②奖励来源
有功人员的奖励资金由分局设立专项奖励资金予以保障,专项奖励资金由警务保障室向区政府申请并负责发放。
来源 贵阳公安南明分局
编辑 肖慧
编审 杨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