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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多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记者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近年来,该厅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门职能职责作用,从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绿色矿山建设、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多措并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我省出台《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成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开展贵州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省、市两级“双评价”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总报告框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评估调整阶段性成果上报国家技术审查;协同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确保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无缝对接。通过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以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矛盾冲突得到妥善处置,基本实现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生态系统连通性、完整性和生态保护格局更加优化。


  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2019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1:5万耕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有力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发展。2016年,我省在国家安排5个县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增加到10个县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确权登记试点,在全国首次提出“试什么、确什么、登什么、怎么登”4个核心成果。今年组织开展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8个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定142种房地不动产登记类型及收件材料和135种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收件清单,首次在全国实现全省统一标准登记。


  着力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出台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制定发布全国首个绿色勘查领域地方标准,积极打造瓮福磷矿、锦丰金矿等典型绿色矿山。制定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制度,实施矿产资源新“三率”标准,推广应用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推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县两级政府耕地保护工作任务和职责,强化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修订并印发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创新土地利用方式,保护优质耕地资源,率先在全国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耕作层剥离再利用。为保护好地形坡度小于6度、相对集中连片的500亩以上坝区种植土地,制定贵州省500亩以上坝区种植土地保护办法,进一步强化相关保护措施,为我省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提供优质耕地资源。组织开展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坚决遏制新增,采取“技术 人力”方式开展摸排。


  强力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实施乌蒙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复垦土地7500亩、恢复林地2.85万亩、新增草地1.8万亩、治理石漠化2.55万亩、山林封禁保护7500亩、治理河道100千米、退耕还湿4.2万亩。推进长江经济带乌江、赤水河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治理面积6915亩,完成率69.15%。出台贵州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筛选10个重点县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推进纳雍县骔岭煤矿区生态修复综合示范区建设,推动织金县珠藏镇织河煤矿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项目实施。建立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监管平台并上线运行。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冯倩

编辑 孙远铭

编审 王璐瑶 李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