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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5年 促进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456.0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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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从2015年启动至2019年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456.08万人,提前完成"到2020年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300万人"的目标任务。


  据介绍,5年来,贵州户籍制度改革坚持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健全完善配套政策为重点,聚焦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连续5年制定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自2015年6月起,贵州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全省全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全国率先取消包含省会贵阳市在内的全省城镇落户限制,实现全省城镇落户"零门槛",在全国率先施行贵州籍农村学生"来去自由"的户口迁移政策,明确"自2016年9月30日之后毕业的贵州籍农村学生,未在城市城镇就业回农村实际居住生活创业的,可将户口签回农村原籍",促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


  同时,推动居住证制度扩面提质,将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扩大到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持续推动居住证制度覆盖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累计制发居住证182.76万张。


  配套政策同步跟上,按照"公共资金跟着人口走、公共服务跟着人口走、公共设施跟着人口走"的总要求,全省从财政、土地、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养老和低保等方面制定出台维护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原有合法权益和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10类42条,"人地钱"挂钩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三权"有效维护、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保障。


  脱贫攻坚方面,建立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信息交换机制,确保户口登记不落一户,身份信息不漏一人,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精准的人口信息支撑。制定服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户籍办理等便民利民措施,实现搬迁群众可选择迁出地或安置地公安派出所“就近”“一次”申办户籍业务;在全国率先开辟一条帮助在省外稳定就业和生活的贵州籍人口在对口帮扶城市落户,助力后续脱贫发展的新途径。通过连续两年工作,共推动11423名在省外稳定就业和生活的贵州籍人口在对口帮扶城市落户。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文/岳端 姚东

  实习记者 王路玲珑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图/程洁

编辑 孙远铭

编审 田旻佳 韦一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