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国务院:明年起,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c8ea15ce36d3d53930edd890cb82e857342ab09a_副本.png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就有1.4万余名民警英勇牺牲,10余万名民警负伤,3700余名民警被评为烈士。在今年上半年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共有169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中国人民警察节”是在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是对人民警察队伍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奋斗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1986年1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1996年,公安部在福建漳州召开全国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漳州110”经验。经过三十多年的实践与探索,110已经成为人民警察队伍的标志性品牌,被誉为“人民的保护神”。近年来,每年1月10日公安部及各地公安机关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110宣传日活动,这一日期具有极高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将这一日期确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广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职业的标志性。



来源 新华社 公安部网站 经济日报

编辑 肖慧

编审 杨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