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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展汛期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近日,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立即开展既有房屋及农房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本次贵阳市观山湖区百花湖镇石操村农房垮塌事件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贵州省建筑工程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危旧房的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及“两个清单”的建立,推动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在本地区组织开展以既有房屋安全为主的全面全范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加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城市及乡镇范围内整体危险的房屋(D级危险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或已组织人员撤离,人员撤离后是否对房屋进行妥善防护、准备拆除等;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排查已入住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质量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建成入住时间较长的保障性住房。对排查出的既有房屋重大隐患必须要建立隐患台账,落实人员、措施、时限等,采取销号闭环管理。


  加强城镇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在建项目土方开挖(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高空作业、高边坡、边坡支护等部位及对周边建筑影响情况;排查地处山坡、临近挡土墙的办公场所、工棚、宿舍等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区域,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道路边等人员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挡等安全状况。


  加强城镇燃气及市政公用设施排查。重点是燃气设备及场站储气罐、安全阀,城镇供排水、城市桥梁隧道、城市防汛排涝、窨井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隐患排查及隐患消除情况。


  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为重点,以砖木、土木、石砌、木质结构等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农房为重点,以临河、临江、临湖等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为重点,建立安全隐患农房台账,实施动态监测,发现一户,消除一户。加强住房安全保障应急管理,通过村内闲置安全公房或租用村内闲置安全民房等方式,对因灾受损农房户及时进行安置,确保其住房安全有保障。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后原有危房的拆除力度,坚决不允许建新房仍住危房或者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对暂时无法拆除的危房,要在危房显著位置做好危房标识,并做好安全警戒,防止危房垮塌造成人员伤亡。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房屋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气象、水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情况,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的房屋安全事故风险,有针对性的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警。


  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督促物业、施工等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应急所需物资、设备,增强应急处置和防灾避灾能力。


  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亮亮

编辑 王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