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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大按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收住宿费,多缴部分退还

  7月3日,贵州师范大学下发“关于疫情期间收费管理和毕业生教材费结算的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住宿费,将根据同学们在校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收。


  据贵州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贵州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将按照后勤服务集团宿舍管理中心提供的住宿情况调整住宿费收取金额,多缴的住宿费退费工作预计在7月中旬完成,欠缴住宿费的同学按照调整后的金额缴纳。


  6月15日,贵州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费(保教费)收费规定、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严肃处理乱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其中,普通高校等按学年收取住宿费的,应根据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收。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杨诗雨

编辑 徐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