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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期间,贵州向109家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累计预拨资金4亿多元

  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个人无需先行自付费用;


  临时取消患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调减规定;


  对救治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机构医保总额控制。


  ……


  7月2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医疗保障 守护健康”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医疗保障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及时调整医保政策予以特殊保障,将国家诊疗方案中非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动态纳入医保支付,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医疗保障系统积极主动作为,及时调整医保政策予以特殊保障:


  一是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对用药采购量和价格进行动态监测。


  二是开通药品耗材采购的绿色通道,凡是在我省未挂网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可先行应急采购使用。


  三是对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本地的还是异地的都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个人无需先行自付费用。对异地就医患者,不执行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调减规定;对患者用药,不在省目录的,一律按甲类药品目录支付。


  四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实行医保基金专项预付,以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目前,共向全省109家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累计预拨资金4亿多元。


  五是在医保信息系统中临时增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保临时结算项目”目录,超出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统一按此项目计费,并全力做好医保网络系统的安全保障,确保网络畅通。


  六是全面做好所有参保群众的服务工作,将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延长至3月底,待遇享受从1月1日算起,确保待遇不受影响。


  七是进一步精简资料和流程,统一实行网上经办,调整门诊慢(特)病用药管理限制,对门诊慢性疾病、特殊疾病患者用药,将开药量由过去1个月延长至3个月。


  八是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对全省各地区企业参保单位的单位缴费部分,从2020年2月起至2020年6月止为期5个月,执行减半征收,同步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医保执行减半政策,预计减半征收约28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九是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招标采购,降幅约81.49%,有力助推复工复产复学。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邱胜 韦倩 旷光彪

责任编辑 刘诗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