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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观山湖区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包括局长、副庭长等

  6月23日,贵阳市观山湖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杨宏兵同志请求辞去观山湖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及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决定免去:

  赵砚飞同志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江康同志观山湖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曹洋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砚飞同志为观山湖区财政局局长

  张国群同志为观山湖区宾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陈建超同志为观山湖区观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吴斌同志为观山湖区云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代颖同志为观山湖区金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钱正良同志为观山湖区世纪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朱应川同志为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刘刚同志为观山湖区长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朱周芳同志为观山湖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林同志为观山湖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黄余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绿色金融法庭副庭长(挂职)

  徐力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

  来源 观山湖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