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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检察机关依法对邱国权(正处长级) 决定逮捕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原党组成员、黔西南州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邱国权(正处长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黔西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邱国权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