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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黔南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

  6月15日至16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率执法检查组到黔南州龙里县、贵定县和都匀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龙里县森林公安局开展执法检查。(龙里县融媒体中心 供图)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执法检查。(人大论坛 石雨浩摄)


  两天时间里,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龙里县森林公安局、谷脚镇医药工业园贵州良剂药业有限公司,贵定县人民检察院、盘江镇新峰村开民农民合作社竹鼠养殖场,黔南州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都匀市匀东镇瓮桃村黔南州珍珠泉大鲵科研发展有限公司等进行实地检查。16日下午,检查组在都匀召开座谈会,听取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在贵定县盘江镇新峰村开民农民合作社竹鼠养殖场检查。(人大论坛 石雨浩摄)


  执法检查座谈会现场。(人大论坛 石雨浩摄)


  检查组强调,要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照法律和决定的具体条文,特别是关键条文,一条一条抓具体抓落实,同时结合地方实际,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要努力降低禁止养殖野生动物对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高度重视野生动物养殖转产(退出)方面工作,尤其是重视贫困群众不能继续从事野生动物养殖致贫返贫的问题,加大帮扶措施,降低返贫风险,努力克服处置、转型、补偿、执行、维稳等实际困难。要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宣讲,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意义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法律效力,争取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自觉遵守法律和决定规定。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盛道利

责任编辑 刘诗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