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贵州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6月12日,贵州省减灾办下发通知,根据我省洪涝灾害灾情发展及《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减灾办决定,从6月12日14时起,将省Ⅳ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省减灾办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黄军

责任编辑/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