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明确十大任务,贵州法治乡村建设出大招!

  近日,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省法治乡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为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列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提供了一个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行动指南。


  《意见》明确指出,到2022年,努力实现涉农地方法规规章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完善,乡村执法质量明显提高,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应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意见》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的总体框架搭建,在“主要任务”部分明确了完善涉农领域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加强乡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与平安贵州建设机制、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创建活动、加大法治扶贫工作力度共十项主要任务。


  《意见》突出贵州工作特色,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涉农领域立法,结合全省“三变”改革工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乡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等立法研究。在加强乡村司法保障方面,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设置,以移动微法院为抓手,完善网上立案、调解、开庭等功能。对乡村交通肇事、早婚早育、赡养老人、农村基层“微腐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等重点突出问题提出整治内容和要求。同时,《意见》要求结合贵州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应用,建设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明确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出台《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开展民转刑案件零发生创建。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将省、市、县三级法律服务资源全线下沉至乡镇村居,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扶贫,推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扶贫开发工作。


  《意见》明确要求,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教育引导乡村干部及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走出一条符合贵州省情、具有贵州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为全面依法治省奠定坚实基础。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王恬

责任编辑/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