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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第199期丨@贵州人,305个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有你住的小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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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维明做客“在线访谈”栏目  喻义昌 摄


  “目前,我们已经完成全省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的调查和统计,正在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本地区的改造工作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年度改造计划。”2020年6月5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维明做客由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和当代先锋网联合打造的“在线访谈”栏目,就贵州老旧小区改造问题与网友交流时说,今年3月,《贵州省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


  “2020年,贵州省共有305个小区纳入改造计划,涉及5.96万户城镇居民。”陈维明介绍,根据方案,将城市建成区、县城(城关镇)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设施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以及住宅楼都属于城镇老旧小区要改造的范围。


  “但要说明的是,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城镇老旧小区范畴。”


  那么,居民所居住的老旧小区到底属不属于改造范围呢?陈维明提醒大家不要着急,“只要符合政策要求的城镇老旧小区,都会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由各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在征求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逐年分片区的对这些小区进行改造。”


  对于老旧小区的改造重点,陈维明解释说,一共有基础、完善、提升三大类十四个方面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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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类改造是对小区内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公共区域的修缮改造。” 陈维明说,这一类主要是拆除违法建筑物,对水电气讯管线、道路围墙、环卫设施、绿化、消防、照明、建筑物主体、安防等方面进行更新改造,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


  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对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设施、无障碍设施、社区和物业用房等方面进行更新改造。


  而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设施的完善则属于提升类改造范畴。


  陈维明也呼吁老旧小区的居民们积极配合街道或社区同志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并积极表达自己的改造意愿,早日形成统一的改造需求。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向莹

责任编辑/刘诗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