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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采!不要吃!它不是桑葚!省疾控专家说:名叫马桑的果果有毒

  春夏季节,万物生长,一种形似桑葚的艳丽果果常被人采食,这种叫马桑的带甜味的果子,在全省个各地却带来不小的隐患,贵州省疾控专家专门发出提示:马桑果有毒,千万不要采摘食用。



  贵州省疾控中心的一项数据表明:今年1-5月我省多地报告发生多起马桑果中毒事件,占全省有毒植物性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总数的62.61%,发病人数占52.08%。马桑果中毒是今年目前我省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中主要致病因素,且绝大多数为儿童误采误食引起,需引起关注。


  贵州省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监测评价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科的专家说, 马桑果为马桑科马桑属马桑的果实。我省各地均有分布,果期为4-5月,果成球形,成熟的果实呈红色或紫黑色,略带微甜。马桑全株有毒,以嫩叶及未成熟的果实毒性较大。人误食青果15-60g可致中毒。成熟果实的毒性虽降低,但食用量大或咬碎果核食用同样可致中毒。马桑果有毒成分为马桑内酯、土丁内酯和氢化马桑毒素,一般在进食后0.5-3小时发病,初期表现为恶心、呕吐、流涎、头晕、头痛、胸闷、乏力、腹部不适、腹痛等,偶有腹泻,少数患者出现全身瘙痒,严重者可出现频繁抽搐、癫痫持续状态、高热、昏迷、窦性心动过速或过缓,可因呼吸心跳骤停致死。


  专家称,儿童辨识能力弱,常将马桑果误认为是桑葚而采摘食用,因而发生中毒。部分儿童食用马桑果,可出现肝、肾功能损害。家长一旦发生马桑果中毒,应立即帮助孩子催吐,将送孩子到医院救治,并告知医生患儿进食情况。



  专家针对马桑果发出防控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应进社区、进校园开展宣传,教育群众和儿童不采摘不食用马桑果等不认识的野果。


  2、加强监测与预警。


  发现马桑果中毒患者时,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积极救治;疾控机构应及时处置,做好预警。


  3、加强监管与监护。


  落实好部门监管、家长监护等责任。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华

  责任编辑/赵飞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