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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有了法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今起正式施行

  近日,记者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据了解,《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于2017年12月22日首次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先后历经4次审议,3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于2019年12月28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共分十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在全力推进医疗“强基层”、建立立体化医疗卫生监管体系、保护医疗卫生人员、保护个人健康信息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规定。旨在推进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该法明确了我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规定了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确立了健康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调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体现了卫生与健康工作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公布施行,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总结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方面的战略部署作出了安排,对于推动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向颖羿

责任编辑 赵飞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