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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通报3起扶贫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据仁怀市纪委市监委发布,3起扶贫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仁怀市苍龙街道石抗坝村党支部副书记、护林员余腾焕侵占群众公益林补助资金用于个人开支问题。2012年,石抗坝村开展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相关工作,余腾焕负责收集各农户银行账号报苍龙街道林业站进行兑付。由于未收集到陈某户银行账号,苍龙街道林业站与余腾焕商量后,将陈某户公益林补偿金拨付到余腾焕个人银行账户,由余腾焕负责兑付给陈某。直到2019年1月,余腾焕共计代领陈某2011年至2018年公益林补偿金4470.1元并用于个人开支。2020年1月,余腾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仁怀市大坝镇小耳沟村党支部书记罗湘普收受群众好处费用于个人生活开支问题。2013年,罗湘普在小耳沟村白家山组董某某户申请经济适用房审批程序办理过程中,收受董某某5000元现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罗湘普身为中共党员,收受群众好处,损害群众利益,其行为与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背离,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罗湘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仁怀市茅台镇太平村村委会副主任陈旭利用职务之便将不符合茅台酒厂“十二五”技改扩能项目用工安置政策人员纳入用工推荐名单并上报问题。2019年6月,陈旭在负责太平村2019年茅台酒厂“十二五”用工安置人员推荐名单录入工作时,明知令狐某(陈旭丈夫蔡某波亲戚)不符合安置政策而协助其与何某有偿转让名额,并将其添加到太平村推荐用工名单上报,在镇村两级审核推荐名单时,陈旭也未如实汇报该情况。令狐某作为茅台酒厂“十二五”用工安置推荐人员顺利通过审核、公示、体能测试,未能参加体检,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陈旭身为中共党员,茅台镇太平村村委会副主任,违反群众纪律,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2019年12月,陈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仁怀市纪委市监委

责任编辑/胡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