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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开阳县任免一批干部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卢勇辞职的决定


  (2020年5月7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卢勇辞去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德红代理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5月7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李德红为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开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免职名单


  (2020年5月7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


  免去:


  唐小兵的开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免职名单


  (2020年5月7日开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


  免去:


  漆海波的开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来源/开阳县人大常委会 开阳县融媒体中心 贵阳网

  责任编辑/阮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