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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两办下发通知: 加强“五一”期间安全检查 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为进一步做好 “五一”假 期安全防范工作,贵州省安委办、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5月1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一” 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安委会、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省安委会、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通知》指出,“五一”期间,群众出行出游集中,道路交通、旅游安全风险大。特别是在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阶段,企业集中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防范任务繁重。加之进入汛期,洪涝、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极易发生。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风险防范的形势,精准部署“五一” 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组织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行业管理和监管部门要深入到企业一线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级安委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组织综合性督促检查,督促基层和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严防“放假”出现监管的“空白”和责任“断档”。省级 10 个综合督查组,要按照《省 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20〕7 号)要求,在“五一”期间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实行清单交办,有效处置各类风险隐患。


  要落实好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精准指导复工复产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确保服务大局和安全生产两不误。要突出“五一”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抓好交通、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要强化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要结合汛期特点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组织督促相关部门深入全面的进行拉网式排查,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事故信息核实、上报,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要健全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灾害性天气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等方面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要针对汛期“五一”期间事故灾害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抢险救援预案、力量、装备、物资等各项实战化应急准备。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黄军

  责任编辑/徐微微